| 宁夏自治区商务厅:严禁不合格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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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6-25 18:04 文章来源:宁夏商务编辑部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自治区商务厅日前下发通知,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、商务部《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》,严格控制我区办公场所以及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宾馆等营业场所的空调温度,严禁不合格高耗能空调进入我区市场。
知要求,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宾馆等场所的室内温度,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,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,一般情况下,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,重点流通企业要带头厉行节约,严格控制空调温度标准;各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宾馆要把节能工作纳入经营目标考核当中,提倡使用绿色节能电器,提倡开展绿色节能电器促销活动,严格执行空调能效标识制度,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。另外,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“零售业节能行动”,协调有关部门对商场、超市、餐饮、宾馆等场所冷柜、保鲜货架的节能监测检查,及时修理运行不正常的冷藏设施设备,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,高耗能的单位进行通报和查处;以全国开展节能宣传周为契机,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,努力提高商业和服务行业企业法人和员工的节能意识,积极营造商务领域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。 (杨之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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